共享創意 任重道遠

共享創意(Creative Commons)從 2001年由史丹福大學法律系教授 Lawrence Lessig 創立至今已有17年歷史,進入香港也有 10年,但身邊很多創作者以至公眾都對之所知甚少,又或是有所誤解。我們日常接觸的內容如報章雜誌、電影音樂、教材論文,絕大部分依然使用傳統版權制度,十分封閉。

簡言之,共享創意是一個對創作保持部分限制的授權方式,介乎傳統最常看到的 © 即保留一切權利,和另一個極端即完全開放的公共財產之間。比如,如作者只保留署名權利,代表使用者只要標明原作者和鏈接出處,即有權使用內容;又例如非商業,代表可隨意把作品用於教育和個人分享等用途;而署名、非商業、禁止衍生和相同方式共享四大要求,既可單獨使用,也能同時存在。

Photo credit: eduwells

把內容以共享創意授權只是一個設定,卻從根本上改變內容傳達的本質和協作創造的生態,讓資訊流通更為開放,知識傳播更為廣泛。現時全球有十四億筆內容——包括這篇文章——以共享創意授權,這一大批圖片、文章、音樂等除可應用在教育、展覽等,部分還允許合併重組成為新的內容,生生不息。


隨著去年共享創意的全球架構重組,月前香港分部也在沉寂一段時間後重新成立,選出了幾位理事,並在上月舉辦了十週年慶祝典禮。香港作為全球金融中心,在修橋搭路、高速上網、追趕最新手機型號方面確實名列前茅,但在開放數據、開放獲取、開放授權方面卻處於第三世界水平,連公共性強如巴士、鐵路班次數據都可以私人財產為由拒絕開放,枉論是鼓勵個人的作品開放授權,與全球共享。

共享創意每年舉辦全球峰會,來年將於 5月在里斯本舉行。峰會為期三天,內容非常豐富廣泛,涵蓋 Creators of the Commons、Building the Commons、Ethics of the Openness、Open Education/Science/Access、GLAM (Galleries, Libraries, Archives and Museum)、Legal, Policy and Copyright Reform 六個範疇,過百講座、工作坊和表演等。

過往曾參與峰會,獲益良多,今年往前一步參與節目部籌委,更開眼界。要由來自六大州的籌委挑選同樣來自六大洲(今年還沒有來自南極的,未來就不好說),兩百多份關注點、角度、形式都很分散的提案,殊不簡單。共享創意社群非常強調多元,會優先考慮能否代表小眾如東歐、非洲、拉丁美洲和印度等地,而中港由於開放程度大大落後,儘管十三億人口,還算小眾。除地區外,膚色、性別等也力求多元和包容,從細節就可見一斑,比如申請表上性別欄不是二元選項,允許跨性別人士填寫任何個人認同的描述,也可不填;峰會上的自我介紹名牌,會讓出席者寫上自己的代名詞,he/she/they 等,隨個人選擇。

要說最缺乏多元的要算語言,依然由英語主導,來年因為主辦地,葡語也會佔一部分,但除此以外就很難聽到其他語言了。這方面,雖然筆者和其他成員也提出過但沒見改變,不是有意識的語言霸權,而是運作上沒法支持。光是籌委會議,成員來自多個國家,註定只能以每人都懂的英語進行;峰會時的演講也一樣,雖然籌委允許講者使用任何語言,但不一定能安排到翻譯,如此一來,即使是倡議多語言的我,到頭來還是用英語演講。


隨著國際架構重組,接下來,希望香港新分部能一邊向公眾推廣,讓社會認識到開放的重要性,另一邊對政府倡議以共享創意授權公共領域的創作和數據,如公營部門的數據、以資助完成的作品等,除了大橋和鐵路,也在開放多元的路上,跟世界接軌。

#原文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 2018.12.23 chungkin Express 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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