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十周年將到,最近想給自己「搞嘢」的歷史做個階段性小結。撇開枝節,發現這十年由兩套我很喜歡的電影組成。
十年的上半場是《阿甘正傳》。
不少人覺得我是Forrest類型,傻吓傻吓,髪型老土,衣著過時。這個我不介意,甚至也不反對。事實上如果我在乎這些看法,因為這些看法而改變,人家也不會覺得我像Forrest了。不過,這並不是我的前半段十年像Forrest Gump的原因。
所說的是電影的後半部分的長跑。話說Forrest的母親離世後,Jenny回來了,跟Forrest過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很快,Jenny又離開了,Forrest掉進人生谷底,不知所措。突然間,Forrest想跑步,就跑了。
“That day, for no particular reason, i decided to go for a little run. So i ran to the end of the road, and when i got there, i thought maybe i’d run to the end of town… i just kept on going.”
事情就是這樣開始的。在人生的低點,我失意、迷茫,我不知所措,於是,我「搵啲野搞」。
不過是這樣而已。
多次有人問及我的計劃,我總是說,先做兩三年再算。兩三年後,面對同一個問題,回答同一個答案。
三年又三年,三年又三年。
後來,居然有人把「沒事找業創」這件破事兒當作成就了,偶爾還用來做做文章,為它賦與意義,作個報導。受訪時,我沒想要神化自己,只是好像覺得在某些場合該關顧體面,說某些話而已,好像在婚禮裏應說「白頭到老」,而不是「找個伴,生活好過些」。而記者總是文筆很好,出來的訪問變得「宏偉」了。這不是說報導失實,只是角度,好像從低往上拍攝人像,矮仔變偉人。
慢慢地,我有了一大群夥伴,覺得這個事情還有點意思,和我一起跑這個馬拉松。
“Are you doing this for world peace? ..homeless? ..women’s rights? the environment? They just couldn’t believe that somebody would do all that running for no particular reason. Now for some reasons, what i was doing seemed to make sense to people… so i got company.”
意外地,夥伴們、沿途的美景、靜下心的機會,反過來為這段本來漫無目的的旅程賦予了不可取締的意義。
所有人都以為我是先有目標才一直堅持長跑,但實情卻是,我從這段數以年計的長跑裡面,找到了它本身的意義,找到了想去的地方,找到了平靜。最難得的是,還找到了一幫好朋友、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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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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