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連信奉封閉的 Steve Jobs 都反對 DRM?

2007 年 2 月,Steve Jobs 發表公開信「Thoughts on Music」,倡議摒棄數位版權管理(DRM);兩個月後,EMI 首先放棄 DRM,其他大小唱片商陸續跟隨,締造了數位音樂格式開放互通的市場。

故事十分動聽,Jobs 再次成為拯救市場的英雄,切合果粉口味。不過,對 Jobs 稍微有認識的人或會感到一種不協調,向來擁抱封閉,崇尚全面控制整個用戶體驗的 Jobs,為甚麼這次會例外,主張摒棄 DRM?

DRM 真正保護的是平台壟斷

讓我們回看歷史。2007 年 9 月,亞馬遜在美國推出數位音樂服務,銷售來自 EMI、Universal 等 2 萬多家唱片商、超過 2 百萬首 DRM-free 歌曲。[1]

服務牽涉極多合作方,亞馬遜規模龐大,大型唱片公司決策審慎又費時,怎麼看都不像能在幾個月做好,合理推測,在 Jobs 發表公開信的當下,唱片商摒棄 DRM 的意向早已形成,或者最低限度正在醞釀,與其相信 Jobs 以一封信就勸服唱片商開放數位音樂格式,不如說 Apple 預視到唱片商即將摒棄 DRM,順水推舟,早一步發出公開信,塑造開放音樂生態拯救者形象;別忘了,Jobs 除了是營商高手,更是說故事的天才。[2]

不過,要不是被 Apple 勸服,守舊的唱片商為甚麼決定開放音樂格式?在 2007 年初,總體而言 CD 還是最主要的音樂載體,然而 Apple 單靠數位音樂已在美國市場成為第三大音樂銷售通路,佔 10%,僅稍微落後於賣 CD 的 Walmart 及 Best Buy[3];單考慮數位音樂,iPod 佔播放器市場 7 成多[4],音樂銷售佔比則更高,遠遠拋離 Microsoft、Sony 等競爭對手。Apple 的 iPod、iTunes 加上 FairPlay DRM 技術,被綁得死死的不單是用戶,還有唱片商——不給 Apple 賣,難道給市佔率只有幾個百分點的競爭對手?更何況,雖然當時數位音樂才剛起步,但逐漸取代 CD 的大勢已成。

說穿了,唱片商摒棄 DRM 不是被 Apple 勸服,而是怕 Apple 一家獨大,自己完全失去議價能力。Jobs 道出了 DRM 完全沒法壓制盜版音樂的事實,沒說出來的「inconvenience truth」卻是,DRM 真正的作用,是幫助平台壟斷市場。

諷刺的是,2007 年打著開放的旗號,透過提供 DRM-free 音樂作差異化競爭挑戰 Apple 壟斷的亞馬遜,卻把這套方程式搬到電子書,在同年推出首款 Kindle,靠著規模效應與 DRM 護城河,幾乎壟斷全球電子書市場,只有少數「國情」特殊的市場如中國和台灣等例外。風水輪流轉,Apple 於 2010 年推出 iBooks(後改稱 Apple Books),但從未對亞馬遜構成實質威脅,當然,這也可以被理解為 Apple「大雞唔食細米」而已。

DRM 限制用戶正常使用

有人會說,在商言商,企業打造護城河無可厚非,不構成不公平競爭即可。就此,我想展開一點,再談談 DRM 之惡。

以 DRM 鎖上電子書,最明顯的問題是限制用戶應有的權利。Kindle 撤出中國,凸顯出「購買」電子書本質上只是租看而非擁有的問題,可惜多數人依然沒感,大眾畢竟不太擔心自己常用的平台關門大吉,「針唔拮到肉唔知痛」,想像不了一下子失去多年來讀過的書本、做過的標註與筆記的滋味。

然而,電子書上鎖對讀者的限制遠不只是萬般帶不走。舉個例子,現在 AI 那麼強,文字轉語音的服務越來越成熟,對我這種長時間對著屏幕,老眼昏花又缺乏運動的人,邊散步邊聽書本是人生樂事,偏偏在現行的封閉花園,用戶多數只能額外購買有聲書。由作者或專人朗讀當然可以理解為額外服務,可是用戶沒法自行使用文字轉語音工具收聽買回來的書,那可是一種閹割。

另一個更普遍的需求是分享。各種在紙本書正常而合理不過的流傳,例如家人共享,友儕借閱,讀完飄走或賣出,在電子書的生態全都被限制,這又是 DRM 作的惡。被上鎖的電子書就像「soul bound token」,靈魂綁定,只能依附在購買者身上,對電子書平台而言這或許是個功能,對用戶來說卻顯然是個 bug,不只限制用戶的自由,從更廣的層面,也窒礙知識的橫向流傳和縱向留存。

以 DRM 上鎖電子書,並不是只會在特定平台結業才影響到用戶權利。相比起正常擁有開放格式的電子書檔,DRM 電子書在各項功能和操作上通通大打折扣。

DRM 造就資訊監控

台灣最大電子書平台讀墨每年都會發表年度閱讀報告,詳列各種數據如暢銷十大、讀者人數、閱讀時長等。根據 2022 年的報告[5],讀墨的會員數 105 萬、讀者共擁有 747 萬 8 千本書、讀完當中的 139 萬 3 千本、累積閱讀時間 5 億 2 千 308 萬分鐘等。報告具豐富參考價值,作為會員之一,在讀墨平台上「擁有」60 多本書的讀者,我真心欣賞讀墨每年整理和公開這些數據予產業參考。

可是,問題來了,為甚麼讀墨能掌握那麼多數據,連每個人的閱讀時間都一清二楚?因為,你和我的所有閱讀行為都被記錄下來,通通發送到伺服器;你在讀書的同時,系統也在讀你,而且讀得通通透透,絕對比你更加了解自己。台灣民眾對數位身分證(new eID)十分在意,擔心個資被盜被濫用,但對企業收集數據倒是出奇地包容。

我沒有讀墨的硬體閱讀器,用的是 Android 和 iPad 版本的 Readmoo app,嘗試過關掉提交數據到伺服器的設定,可惜沒法找到,在如此強調個資自主的今天,上傳閱讀數據不但不是用戶主動參與(opt-in),甚至沒法退出(opt-out)。我並不一定特別介意披露個人閱讀行為,甚至會主動參與統計也不定,可是系統乾脆不讓我掌握自己的隱私,卻讓我很不舒服。本來,我改用離線或者不追蹤我閱讀行為的工具就好,不用說,又是 DRM 限制了我的正常權利。

我並非針對讀墨,也不清楚其他平台有否收集讀者數據,不排除收集得更為徹底,只是沒有讀墨那麼大方公布數據而已。事實上,在 DRM 的問題上,讀墨處理得相對好,是少數容許出版社不鎖上電子書的平台;此外,網站也有一個 DRM-free 欄目[6],列出所有沒上鎖的書本,值得一讚。深信「上鎖=防盜版」的人,不妨比較一下,讀墨 DRM-free 欄目裡面的書是否都被製成盜版,而上鎖的就沒有;如果不是,要怎麼解釋?

其實,類似讀墨年度閱讀報告的調查,對岸早就有(說到監控,你怎可能比得上),多年前支付寶已經開始發表全中國消費行為報告,鉅細靡遺列舉市民平均開支、花費類別、消費時間等數據。稍微有公民意識的人都知道支付寶和銀行等都有能力監控人民的行為,甚至凍結個人和企業的資產,最能免於被監控和剝奪的,畢竟是握在手裡的現金;但我就從來沒聽過有人為免被監控,堅持紙本而不買電子書,包括我。

雖然讀書表面上不及消費敏感,但生活在威權國家的人可不一定同意,即便是台灣,《返校》中因為參與讀書會被捕的年代,也不過是四十多年前而已,很多人都親身經歷過。事實上,數位資料與資產的邏輯大致相同,中心化金融服務的潛在問題,同樣適用於中心化的電子書平台,尤其當他們以 DRM 把你牢牢困住;就連亞馬遜也曾經關掉用戶帳號,甚至從遠端清洗用戶 Kindle 上的資料[7]。身處威權國家(附近)的我們,憑甚麼安心。

To DRM or not to DRM,這是個問題

我不是 Steve Jobs,不會天真地以為兩個月後電子書產業會因為我的兩篇文章而摒棄 DRM。我也明白,電子書平台是否使用 DRM,不是自己說了算,很大程度上要視乎出版社的看法,但是我會堅持,即使不去倡議,提供選擇予出版社,不強制使用 DRM,是平台最起碼的責任。

DRM 是個非常重要,卻幾乎完全被社會忽略的議題,如果你是剛認識 DRM 的出版商或作者,我不期望你一下子認同我的看法,然而最起碼也該把 DRM 放入議程討論,認真思考 DRM 的優點與缺點,保護著誰,又限制了誰,才決定是否使用 DRM,切勿不經思考就理所當然地鎖上電子書。再說,DRM-free 才應該是預設選項,數位世界本來就是開放的。

如果你是電子書愛好者,請向平台和出版社反映,上鎖電子書限制讀者權利,破壞用戶體驗,請書商用開放的通用格式銷售電子書。更加積極主動的用戶,不妨跟我一樣,解鎖買回來的電子書,捍衛自己的基本權益,只要不非法分發就不怕被告,既對得起作者,也對得起出版業。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寫作與出版吃力又難以維生,請讀者切勿以盜版懲罰出版社與作者,在能力範圍內多多買書,支持創作。

延伸閱讀

  1. Kindle 撤出中國,DRM 之惡與我們的距離
  2. Wikipedia: Amazon Music
  3. The Fight Over Digital Rights: The Politics of Copyright and Technology
  4. Apple now third-largest U.S. music retailer: survey
  5. Wikipedia: iPod
  6. 2022 Readmoo 讀墨電子書閱讀報告
  7. Readmoo 讀墨 DRM-free 下載
  8. Wired: Remote Wipe of Customer’s Kindle Highlights Perils of DRM
  9. Image credit: TIME, October 2005

Comments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