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莫乃光代表香港IT界去車公廟求籤,得到的卦大概會這樣說:「想做產品,先得生存;為要生存,需接外包;多了外包,忘掉產品。」是的,這是本港IT創業公司的宿命。
於是很多想做產品的創業公司會申請政府支助。只可惜,部分公司卻又因而不知不覺跟初衷走遠。
做產品,需求從下而上,由實際需求主導,用戶要麼是個人,要麼是公司,除非產品是針對政府做的。相反,申請類政府資助,要通過的卻是類政府機構的評委會,需求從上而下,由官僚和政策主導。
我並不是說評委會所託非人。或許有時的確是,但那不是我要說的,因為即使評委們再有識見,在官僚體系裏幾個人斷不能有效預測一個產品的成敗,尤其是在急劇變化的資訊科技業。這個難以預測並非個人問題,而是結構性問題,因為身處官僚體制的評委責任上就不是從市場、用戶的角度去看,更遑論在一件產品推出前,有時候連用戶都沒法預見自己是否會用。Steve Jobs的座右銘之一,正是”A lot of times, people don’t know what they want until you show it to them.“
除了產品的成功機會,類政府機構還因為免責、政策指標、社會期望等諸多考慮加入其他考核條件,比如項目的科研比重、會在港產生多少職位、原創性、社會責任等等。如此種種,出發點都是好的,我衷心希望有一天自己的公司能一一做到。只不過,這些條件跟產品是否能滿足市場需求,毫無關係。
換言之,創業者花時間花精力去填表、去寫計劃書、去投評委所好,滿足類政府機構所設定的條件,無助於產品成功。不單沒幫助,連方向也會被扭曲,創業者想的不是如何去解決一個問題,而是開發甚麼解決方案才夠原創性,才有足夠科研成份去通過評審;不是甚麼產品自己最有興趣最熟悉,而是甚麼產品形象最正面,最貼近資助的主題。一顆子彈打出去,開始時那怕只是偏差一點點,已能導致偏離目標好遠。況且一旦獲得資助,還有定期的報告、費用申請和報銷等,陸續有來。
舉個例子,純屬虛構,是否寫實,大家心裡有數,如有雷同,實屬抱歉。IT強自小喜歡日本漫畫,目標做一個網羅日漫的網站。但這陣子寫app比較容易拿資助,於是不做web改為app。日本漫畫形象負面,又與社會責任不搭邊,於是加入弱勢港漫和親子漫畫。按政府口味把計劃修改幾次後,成功獲得資助。公司就一兩個人,本來soho和在cafe工作就好,但資助包括了免費辦公室,雖然很遠又沒有漫畫店,但勝在有海景,當然先要而後快,反正不是必須每天回去。開發方面,雖然招一個有經驗的程序員應該可以應付,但既然招畢業生有補貼,那改為招兩個畢業生吧。至於推廣,IT強想要四出跟漫畫店合作,不過資助的條件說明公司必須有一半以上的員工從事科研,多找兩個商務人員會超出比例… 正好此時政府在倫敦的書展有個展位,參展免費,而且機票和星級酒店可以報銷,想不到不去的理由,跟漫畫店的合作回來再算。btw,申請專利也是政府埋單的,於是IT強用了三個月開發「漫畫自動適應不同大小屏幕」技術,並花半年時間申請專利。三年過去了,公司活著,甚至偶爾有些訪問報道,感覺不錯。只是IT強沒有意識到,他幾年來努力滿足的不是市場需求,卻是政府和一些傳媒的期望。
有些創業者,嘗過了,看化了,乾脆講一套做一套,講的一套用來應付政府,做的一套用來應付市場。搵食唧,犯法呀?是的,可能真的犯了法也不定。
弱勢政府缺乏長遠承擔,每人派六千元,荒謬之至。但作為納稅人,不拿那六千元更為荒謬。然而為了不迷失自我,我們得先確立自己想做的事,然後以這額外的錢去協助實現,而不是本末倒置,為了這筆橫財,去尋找六千元能買到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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