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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改變世界

    這四個字,創業前敢用,今天重新使用,中間的十年,是一大片留白。像國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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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入讀大學的電算工程系,過程理所當然。太過理所當然了,以致缺乏思考、反省。

    中學時,以為世界是二元的,分文、理,文代表背誦,理代表算術(我有這種「世界觀」,香港的教育制度「居功不少」)。不喜歡背誦,所以選理科。自從中二買了第一台IBM XT兼容機(當時Mac太貴,玩不起),一直喜歡玩電腦,周末也到高登兼職。成績還可以,足以進入現時入讀成績排榜末、我的年代排榜首的電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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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載:《為我們社會的未來建言—告全港市民書》

    無甚增值地貼人家辛苦做出來的內容,總有騎刧人家流量的感覺。這次,是因為國內有朋友看不到blogspot,所以轉貼出來。中國和北韓以外的朋友,可以看原文,以及相關討論。

    這宣言也實在太長了,無論是字數還是戰線。網誌應該短小精桿才是。最好還是一條Youtube加幾句評論(評擊則更佳),才合香港人胃口。沒辦法,古板的學生會總是這樣,相信真理越辯越明,好像雙普選都不夠民主,只是講求效率選個人出來話事,要古希臘式民主,人人在廣場(維園?)辯論才滿足。

    大家都知道,這種不夠「爆」的宣言,註定是不會開花結果的了。但求引發一些討論。

    唉,偏偏我就是禁不住欣賞這些食飽沒事幹的香港人。

    《為我們社會的未來建言—告全港市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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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位關鍵字

    查看最近一個月的訪客是怎麼找上門的,發覺多數關鍵字不太關鍵,部份相當出位:

    • – 本月第一位
    • 一咭兩號 – 長期高據十大
    • 樹木隊 – 好開心有人有興趣,但我不大幫得上忙
    • 殯儀業職位空缺 – dit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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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販毒

    我是販毒的。

    有這麼一個說法:玩遊戲有如吸毒;開發遊戲是製毒;發行遊戲,當然就是販毒。三者的互動,固然就是荼毒。

    這個說法像個爛gag,但很多家長、某些「領導人」(我有理由相信,包括立志「做好佢份工」那位)、一些所謂「學者」,的確視遊戲如洪水猛獸,像K仔入侵學校,要打擊。

    我雖然幹這行,但也不能盲目為這行說好話,有些指控,並非無的放矢。譬如在Play Station、Xbox、PC一直賣個滿堂紅的Grand Theft Auto (GTA),就是以偷車、搶刧、殺人,甚至先召妓後搶刧為題材,越墮落,越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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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拉闊遊戲十周年Tee

    拉闊十周年服設計稿

    貪心.. 好難揀..

  • 我不賣Game 我賣體驗

    想看邱禮濤導、劉美君演的《我不賣身 我賣子宮》,但上映時不在香港,錯過了。

    我記得,電影落畫後不久,回港出席中學好友的婚宴。

    我不賣書 我賣內容

    同桌的好友除了在教科書出版社工作的pc,還有當教師的。大家聊到港府有意推廣電子教科書。

    這個問題多元得很。有家長贊成,因為覺得可以省錢(但願如此);有家長反對,因為怕要因此而買筆記本電腦,又或者覺得IT人贊成是基於自身利益(陰謀有餘理據不足);IT人一般贊成,多是相信科技可以改善世界,比如眾志成城寫一套wiki教科書,集各家智慧之餘更免費(個人屬於這類,但其實心知家長不相信免費書本);老師多有保留,因為要學的東西太多,培訓卻欠奉,且現時所謂電子教學多流於筆記Powerpoint化,老師對這類政策印象不好(完全可以理解);政府態度暧昧,不過多半是以財團利益為依歸;而書商呢?當然是以既得利益者的角度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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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hat i talk about when i talk about running

    公司的十周年將到,最近想給自己「搞嘢」的歷史做個階段性小結。撇開枝節,發現這十年由兩套我很喜歡的電影組成。

    十年的上半場是《阿甘正傳》。

    不少人覺得我是Forrest類型,傻吓傻吓,髪型老土,衣著過時。這個我不介意,甚至也不反對。事實上如果我在乎這些看法,因為這些看法而改變,人家也不會覺得我像Forrest了。不過,這並不是我的前半段十年像Forrest Gump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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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書館 1984

    雖然還算喜歡看書,但不喜歡圖書館。討厭那種死寂。討厭冷氣過激 ﹣雖然相信這多半是香港的獨有問題。

    最近待在香港時間較多,沒有辦公室,無法集中工作。在北京,雖然我有自己的辦公室,但更多是在書蟲、金湖、光合作用等cafe、餐廳、書店工作,反正到處都有免費無線上網,而且大多設有電源任人使用,體貼的更會每桌提供獨立電源。時有情侣把茶餐廳當電影院,兩口子坐在卡位一邊,開著筆記本,插上電源,在youku看電影,好不寫意。對比起在香港未吃完侍應已要幫妳/你收拾,北京的服務員從不「驅趕」客人 ﹣甚至不理會,大多是喚數遍才過來。我經常坐下超過一小時不點菜,從沒人管,更惶論趕。在電力、電訊基建一流的香港,別說過這種生活,我們連對它的想像力都沒有。都是托高地價政策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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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後青春期的詩

    連續幾年錯過五月天的演唱會之後,今年終於參與了最後一場DNA演唱會。很讓人投入,所以說「看」、「聽」感覺都不是很準確。

    好得沒話說。五月天在香港說不上主流,但已經不算小眾了,比我才知道原來會唱歌的林峰多開一場,還好吧。我以為五月天觀眾群是比較靜的,但我完全錯了,百份之九十的觀眾都是從第一首歌站到最後一首,該和唱的都懂得和唱。國語歌,我理解,我也懂一些,但,嗨,台語都懂,太超過了吧!?

    安歌了兩次,十一時四十五分,紅館都廣播說表演完了,大伙兒就是不走,由「啦~」到「encore」到「五月天」到人浪到「出來」都「不回家」,喊到十二時十分,工作人員出來拆音響,大伙才終於投降了。

    如果你/妳不認識五月天,或許會奇怪我怎麼老來當迷哥,玩崇拜偶像了。我不否認,但要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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