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盡力。
p.s. 老十,就是家裡排行第十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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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興邦.跋
這是計劃以外的後序。難得同行關心,我多嘮叨幾句。

2012 年,在香港的時間多了,正值本地創業漸見活躍,寫了些IT 創業相關的文章跟同行分享。年底,預感到自己未來一段時間需要極之專注工作,於是閉關前花時間整理思路,把期望港府在資訊科技發展的角色說清楚。不至於天真得以為政府會參考,也不能期望長文很多人看,但會帶來甚麼影響,誰知道呢,至少那是對自己的一個交代。
除了如常在網誌發表讓有緣人發現,也煞有介事在蘋果日報借了個版位刊登。編輯說 “Heading too lame”,把標題改成搶眼球的,我理解那是編輯的角色,也認同我的標題 lame,但不享受被人隨便改標題的感覺。我就是 lame,我喜歡 lame,而且「科技興邦」才能表達總體意義,修改後變得斷章取義。
因為平時也思考這些問題,三篇文章提到的論點不用想太多,精力主要是花在搜索資料和理順思路,唯獨德先生是否賽先生的基礎這點,過往一直想不通,遂借這個機會逼自己作個判斷。雖然強烈覺得德先生有助賽先生的發展,但北方那個沒有民主的國家資訊科技發展得比香港好太多——且不考慮 Steve Jobs 有多獨裁,讓我不得不承認,儘管民主和科技有些正向關聯,但兩者並無必然關係。
要說政府對資訊科技業該做甚麼,就要理清兩個問題:資訊科技業對社會有否意義,政府對社會擔當甚麼角色。前者我持肯定態度,不多說。至於政府的角色,我的看法挺簡單:必須做社會需要而沒人做的,不做社會上有人做的;照顧基層和基本需要,提供空間和環境予中上階層和形而上追求。前者如教育醫療,保障弱勢社群,保育歷史文化等;後者如廉潔,司法獨立,適當抽稅,簡化營商環境,監管可免則免等。把這幾點跟近年政府的施政對比,兩者的落差,大得讓人吃驚。
有說香港奉行小政府,那是鬼話,政府該作為而不作為時市民 小 政府就差不多。公屋、九年免費教育、各項大型基建,沒有一樣是小政府能做的。作為不作為,只有該不該,沒有小不小。
昨晚兩三位網友說喜歡看這幾篇文章,我壓抑自嗨,衷心多謝。老實說,在這個上網找些嘩眾取寵的素材加上自己 logo 些牙拿 like 的年代,把網誌當論文寫,有時會覺得自己很傻很天真。幸好我知道,but i’m not the only one.
羊年初四於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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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股救亞視,是好事
亞視經營不善,拖欠員工薪金和牌費,曾在亞視工作的名媛趙曾學韞與亞視執行董事葉家寶一唱一和,宣佈發起「一人一股救亞視」行動,呼籲亞視支持者以每人一萬元一股,認購正在尋找買家的10.75%股份,目標籌募三千萬元以支付欠薪及牌費。
我不是亞視擁躉,甚至家裡多年沒電視,對於這個計畫,我首次同意葉劉所說,”I am not going to invest in a badly managed company”。不過,有識之士馬上搬出法例調侃,立法會議員指可能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最高判罰七年監禁,雖然知識層面沒錯,進路卻是可圈可點。
我沒有研究過《證券及期貨條例》的來由,只按常理推斷,法例的初衷是為了規範集資者披露,保障投資者利益。為了遵守這些非常細緻的規範,公司在審計、法務和各種流程上需要投入大量資源。一家上市公司單單是殼也要以億算,正正反映「合法集資」門檻之高。
2009年,Kickstarter 的出現,開始了群眾集資的年代。最初的理念,是讓自由創作者和藝術家等透過互聯網,籌集資金開展有意義的項目,後來急速發展,縱向應用於創業募資、公益活動、設計發明、災害重建和政治表態等,橫向延伸到世界各地,反而香港這個國際都市對之所知甚少。相對於傳統私募,眾籌極度地降低了集資門檻,也拉闊了出資者只為回報的視野,使得一些對社會有價值而沒價錢的產品得以面世、活動得以籌組。2014 年,單是 Kickstarter,就有 22,252 個項目成功集資,共計 5 億多美元。項目當中,1980 個是遊戲,集資額共 8 千 9 百萬美元。遊戲之所以與眾籌模式息息相關,原因之一是遊戲道具消費成為了主流的商業模式,扼殺了很多有意思但不符合這個模式的遊戲,假如沒有眾籌模式,世界上很可能會沒有了 1980 個實實在在有人希望玩到的遊戲。
到現在為止,眾籌的回報基本都是心意或者實物,比如發起人的簽名、項目本身的產品等,而不涉及金錢回報。這除了因為很多項目不具有商業模式,也因為集資的相關法例。這方面,倒是中國走得最前,不但已經出現一些案例,政府和民間也有不少討論,研究如何把股權眾籌規範化,比如引入抵押,以牌照監管等。
誰都能看到,眾籌模式一旦從實物延伸到股權,影響的層面很廣。互聯網和手機的發展,已經讓來自民間的概念可以一夜爆紅,得到各方支持,假如再加上眾籌這個用錢投票的模式,釋放出來的能量將會極大。害怕眾籌的,大概離不開兩種人,一是中介,二是政府。
法治,到底是要依法治國還是以法治民,剛過去的幾個月香港人思考不少。面對法例,我們要批判是否合理,在一個什麼語境制定,有否被與時並進等等,比如亞視現在提議的股權眾籌。假定合法都是合理的,就如以為價錢都是反映價值,在當今社會,大錯特錯。事實是,我們需要不斷努力讓法例追上時代,法治是好,守法是好,但假如墨守成規,死守過時的法律,往往只是在替既得利益者鞏固地位,社會反而在承擔沉重代價。
# 圖:《光輝歲月》,本地漫畫x遊戲,於台灣眾籌網站 FlyingV 集資,籌得 NTD755,453。
# 原文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 2015.02.15 “Ryu vs Ken” 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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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anwhile in Canton. 去到哪裡都一樣,都怪我腳頭唔好。
天河正佳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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