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中文大學新亞書院學生會發布獨立註冊意向公投諮詢文件,宣布於 10 月 3 至 20 日舉行投票。
事有湊巧,四年前的十月,正值中大學生會被停止運作,我寫過一連三篇文章,討論 CUSU DAO 甚至 CUSU 幣的可能性,現在回看,它們並非脫離現實的空想,而是為了未來留下的伏筆。一個大選週期,也是比特幣減半週期過去,正好對照現況,作點補充。
先簡單介紹背景給不熟悉香港情況的讀者,尤其是來自台灣或其他地區的。
創立於 1963 年的香港中文大學,由新亞、聯合、崇基三間書院合併而成,之後陸續增至九間書院,大學與各書院學生會多年來是大學架構的一部分,運作暢順。然而,2019 年反送中運動後,校方與書院管理層為免惹麻煩,紛紛要求學生會依《社團條例》向警務處註冊為獨立社團。簡而言之,就是割席。
除了原本就獨立註冊的善衡學生會外,晨興學生會在壓力下選擇註冊;敬文學生會則因未按要求獨立註冊而於去年被停運。幾年過去,壓力並沒有因「由治及興」而減少,如今輪到老牌書院新亞,也就是我的母校,學生會與同學面對同樣問題。
幾年來我首次打開 Instagram,竟是為了看新亞學生會的公告。同學以「當我們不得不站在命運的十字路口」為題,清楚交代事件的來龍去脈,列出正反雙方的主要考量,交由全體同學公投決定,無論結果如何,處事相當成熟,在命運的十字路口上,抵禦著壓力,對得起歷史。
作為老海鮮,我沒打算就公投表態,同學才是持份者,比我了解情況,也比我精明。然而藉此機會,我想再次探討在法律與體制之外,大專學生會是否有可能借助區塊鏈及 DAO 等新技術,建構新的自治模式。
註冊組織的迷思
先戴個頭盔:以下並非法律意見。我既不是律師也不是學者,相反頗為草根,凡事以常識衡量。在今日香港,法律意見固然重要,但往往也是多餘,反正凡是有意義的事,多半都會被說成「有可能觸犯某法,不保證不違反某條例」。
上一輩有個觀念:做生意要註冊公司,行善要註冊非牟利機構,倡議要註冊社團。問到為甚麼,多半是「因為要開銀行帳號」。但今時今日,區塊鏈已誕生十六年,以太坊又快又平,穩定幣也廣泛使用,根本不需銀行,用數秒就能開設錢包帳號,馬上收費付款。
另一個理由是「註冊後才有身分」。可如今大家的身分都建立在 Instagram、Threads、年長一點在 Facebook 粉專上,連學生會正式公告也只能在 Instagram 看到,牌照或法人地位只是「法定身分」,除了政府部門,已經沒多少人會在意。
又有人說,註冊可以讓法人負責,不用個人「上身」。但以我所見,在香港若真出事,政府總是控告法人背後的管理層,極少在法人層面止步。
剩下最後一個,才是真正的理由——根據香港法例第 151 章《社團條例》:「任何在香港成立的組織須註冊為社團。」說到底,註冊的目的只有一個:讓政府管。
按照常理,此條例要說得通,斷不能隨便把三人行就視為「組織」,而必先符合某些性質。再次重申,這不是法律意見,而是常理。比方說,Alice、Bob、Carol 三人成立「週末美食團」,Dave、Eve、Frank 在 WhatsApp 建了個讀書會群組,Grace 的臉書粉專有十萬會員,難道這些「組織」全都要註冊,不註冊就屬違法?
這顯然跟現實不符,亦不可能操作。
從地下電台到人人 YouTube
我並不是鼓勵師弟妹公民抗命,更不是罔顧法紀,而是要指出科技急速發展之下,事物的形態與定義必然隨之改變,立法一定跟不上,我們不可能靜待法律告知甚麼可以做,只能邊走邊試,在未知中前行。
不到三十年前,沒領牌的網絡頻道,會被稱為「地下電台」,如今人人開 YouTube 頻道,卻從沒聽過有人因「無牌經營電視台」被捕,估計年輕點的連「地下電台」都沒聽說過。
同理,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所有本地報刊均須註冊,但我從未聽過 Instagram、Threads、Facebook 粉專去領牌,也沒聽過有人因此被控。
或許有人認為這是強詞奪理,YouTube 和電視、Facebook 和報刊,怎能相提並論?然而這正是重點所在:新事物的出現,往往逼使舊定義失效,YouTube 不同於電視台,Facebook 粉專有別於報刊;同樣地,DAO 亦不應被理解為傳統意義的「組織」。
過去我們曾用「電子雜誌」形容網站,用「個人電視台」形容 YouTube,DAO 的名字雖沿自分散式自治「組織」,但實際上已不屬於傳統社團;數位世界與物理世界有著根本差異,當發展成熟,會以全新的方式承載舊有功能。
資訊的分散化,催生了 YouTube、Instagram 等內容平台;資產的分散化,促成了比特幣、USDT 等密碼貨幣;結社與治理的分散化,如果同學能今天開始探索,說不定未來的佼佼者就是 NASUDAO、CUSUDAO。
體制之外的新主場
比特幣和 USDT 的早期經驗說明了一件事:「非法」不等於「違法」。在這裡,「非法」指的只是尚未被納入法律體系,仍處於體制之外,比特幣誕生之初既不受承認,也無法律地位,但十多年後,獲得世界多國認可,市值超過兩兆美元,是全球第七大資產。USDT 雖然仍未獲美國與香港正式接納,但在 DeFi 與金融落後國家廣泛流通,估值達五千億美元。
互聯網解放資訊,區塊鏈進一步解放資產,從資訊到資產,以上成功例子跨度很大,但共通之處在於,相對於合法性(legality),更著眼於正當性(legitimacy);相對於政府的理解,更在乎群眾的接納;相對於把傳統法律枷鎖套在身上,選擇活於賽博空間,由群眾以常識及「黃金律」治理。
相反的例子,則有本地的 HKTV。2013 年,港府拒絕發牌予王維基的香港電視網絡,引發廣泛討論與抗議,2014 年 HKTV 提出司法覆核並最終勝訴,但拖延幾年後依然不獲發牌,最終在 2018 年撤回申請。以 2015 年算,YouTube 已成立十年,Netflix 也早已轉型串流,娛樂與資訊的新典範早已成形,但 HKTV 仍選擇放棄內容業務,轉攻網購,成為今天的 HKTVmall。
我無意貶低 HKTVmall,網購是盤大生意,帶動經濟,養活不少員工。同樣地,新亞學生會若選擇在體制內註冊,也能繼續經營小賣部、管理場地、在委員會裡舉舉手,為同學服務。然而,如果想尋求突破,就必須冒險,走進體制不熟悉、遊戲規則仍未被明確定義的新領域,在自己的主場建構新範式。
區塊鏈與 DAO 並非萬能,也不會一夜改變現實,但它提供了第三條路——合法與非法之外的「正當」,讓人重新思考,當體制不再承認我們的存在,我們能否以另一種形式存在。
正如同學所寫,新亞學生會正站在命運的十字路口,註冊,代表延續;不註冊,意味探索,而歷史往往屬於後者——那些願意先行一步的人。
合法之外,仍有正當。那是自由萌芽的所在。

p.s. 花了一整天去糾結是否該寫這個題目,除了因為難寫,更是擔心成為指指點點的老海鮮。細想之後,自覺不但想得太多,也想得太美,憑甚麼相信思想獨立的新一代會被我的觀點洗腦,更根本地,憑甚麼認為同學會接觸到這些文字呢。再說,新亞學生會不過是話題的起點,這不只是新亞,也是所有組織、所有港人、甚至整體人類的共同議題,是 web3 公民教育,只要我還有能力帶給地球上任何人一點洞見,我就該盡力把觀點寫出來。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