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沒電視機已經十多年。有時在父母家晚飯看電視,會覺得體驗十分陌生,像個來港遊客,看電視是為了了解這個地方的人看甚麼,商界在推廣甚麼,媒體想要市民相信甚麼,就是沒有一種享受內容的感覺。一旦遇上需要選台甚至追台,拿著遙控,幾乎覺得比拿電腦在雲端架伺服器的難度更高。
沒有電視機是一回事,是否能看到節目,又是另一回事。絕大部分的本地電視節目我不看只因提不起勁,但只要有例外,比如某星期的鏗鏘集的題材吸引,看的方法多的是。電視節目是內容,電視機是終端,電視台是渠道,屬於三個維度。如果說「電視體驗=電視機+電視台+電視節目」,節目一定是主導,三權分立只是民間的傳說,創意基本法清楚寫明奉行的是節目主導,電視台跟電視機加起來都不足以否定民選的電視節目。這就像是我會為看某齣電影在特定時間跑到老遠的戲院,但決不會在閒時跑到就近的戲院看一部沒興趣的電影。
反正今時今日,內容製作者總有辦法在多終端、多渠道發布,電視節目如是,音樂、電影、漫畫、遊戲,通通如是。電視機不過是終端之一,而且是相對於電腦、手機、平板最為落後,用戶體驗最差的終端;電視台只是渠道之一,而且是相對互聯網、App Store、Google Play等等,全球覆蓋面最窄的渠道。
因此我過往一直不相信,有心製作電視節目的HKTV,會因為失落電視牌照死掉。不要搞錯,我絕對認同港視值得獲發電視牌照,政府的篩選準則–如果那稱得上準則的話–明顯有問題,但三年前港視失落牌照,我雖然不宣於口,心裡還真暗地高興,不是腹黑,而是相信塞翁失馬顯然是福,沒有牌照就沒有包袱,正好下定決心對過時的電視產業作破壞式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
假如我是港島居民,立法會選舉肯定不會票投王維基,但我還是很認同他選舉時的一個說法,他的執行力很強。我總相信連我都能想到的,前輩肯定知道,而且有我意想不到、更宏大的藍圖在背後正在策劃。誰不知沒有牌照的HKTV,變成了HKTV mall,三年多以來我付出了最大的耐性和尊重保留訂閱HKTV的消息,除了每天收到三四封推廣郵件要我購物,看到最「創新」的就是過去一週不斷向我硬銷的400萬送樓大抽獎。
也同樣在這三年間,我越來越多從Netflix、iTunes等渠道觀看節目,尤其是前者。初次訂閱Netflix是2010年的事,當時還只能使用美國信用卡,看美國的節目,總是看一會就就退訂,過一段時間又重新訂,退訂重訂好幾次,直到最近年節目越來越多越精彩才沒有再退訂過。除了Netflix本身的「拉力」,一定程度上我是被推過去的。假如有《選戰2》,我不一定會看《House of Cards》season 2。假如重溫經典港產片簡單方便點,我重看的肯定是吳宇森的《英雄本色》而不是他差得遠的作品《m:i-2》。為觀賞內容付出代價對我和很多人來說屬天經地義,但要我在想找內容時跑去DVD店,或者等大台星期日影院給甚麼我看是反人性行為。
相對於HKTV終止節目製作,近兩年Netflix越來越多自家製作,除了推出四季的《House of Cards》,還有《Bloodline》和《Daredevil》等,不少製作精良。相對於HKTV正開設十間門市和籌辦送貨車隊,Netflix全球推廣,第三季新增訂閱觀眾三百六十萬,全球總訂閱觀眾八千六百萬。
HKTV和Netflix有甚麼相同之處?都不擁有傳統電視牌照和基建。
(待續)
#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 2016.10.30 “Ryu vs Ken” 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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