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過Web 1.0年代的人,一定記得B2B、B2C、C2C等電子貿易(e-business)術語。短短幾年以後的今天,假如你還在用這種字眼,再加上一個ICQ,肯定out得像文言文,給面子的會叫你老前輩,正常一點的應該會叫你死老嘢。
只不過,很多事情萬變不離其宗,概念還在,只是換個說法而已。
B2B是business-to-business,即是買賣雙方都是商業機構,最為大眾熟悉的是阿里巴巴;B2C是business-to-consumer,即Amazon那種網上商店;C2C當然就是consumer-to-consumer,即淘寶、ebay那種。
當時,甚麼B2C2C2B都只是一些未經證實的概念,很多人認為B2B能做得更大,也有些人覺得C2C才是王道。反正,事後發現B貓好C貓也好,都各有抓到老鼠的好貓,反而最成功的Google,既B也C,即不B也不C,反正完全脫離了那種思路。
我一直覺得,反正各種模式都有足夠大的市場,執行才是關鍵,興趣才是最重要。從來不喜歡做2b的生意,不是覺得沒可為,而是對我來說,做生意(不單是e-business,反正是business)的最大樂趣和滿足感源於於看見最終用戶在用你的產品 /服務,直接跟你接觸,讚你最好,就算是彈也不賴。很多人用,所以很快樂,如果還因此賺很多錢,那幾乎可以說是副產品。這一種心態,也能從許多有想開cafe的人身上觀察到。
2b和2c的生意,雖然目的都離不開討好你的客戶,但因為一種客戶是個人,另一種是公司,引申出很多不同。個人客戶單純、直接,喜歡就買,不喜歡就不賣,就那麼簡單。公司客就不一樣了,預算、策略、系統的兼容性、政府的政策等因素都會產生很大影響。更重要的是,雖然客戶是家公司,但跟你接觸的還是個人,個人的喜好、利益不一定跟公司同步,反而更多的情況是“decouple”--這個產品對公司有利,但無助個人的升遷;那個產品對公司用途不大,不過會計年度快完結了,預算必須花掉,否則明年的預算會減少;再加上個人利益的因素,結果做2c生意的公司會發現,最終用戶的喜好要關心,但公司的決策流程才是關鍵;質量應該有,不過。關。係。最重要。
一直只想做2c生意的我,選了手機遊戲這行業本來很合適,手機用戶的數量,滿足感足以把我淹死。可是,因為運營商和手機廠商由始至終在流動互聯網中均佔有極重要的位置,不像PC的互聯網站,能直接到達用戶(聽過多少做網站跟ISP合作?),模式不期然成了”B2B2C”。
起初以為,這不過是一條直線中間加上一點而已,沒想到,多出來的這一點,把我從原來的方向帶得很遠、很遠。
以上的現象,在中國更是給演繹的淋漓盡致,變成了B2B2c,做這個生意的箇中感受,不足為外人道。
(應該會有續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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