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朋友邀請,回中大當一個就業講座的講者之一。在思考該說甚麼不該說甚麼。還未想通,但有幾點是肯定的:
肯定不會以「成功人士」自居。最驚。
肯定不會說「我哋舊時咁咁咁」,同學這代比我幸運。(按呂大樂的「四代香港人」,我是第三代末的香港人,跟現在的第四代相差半代。)
肯定不說「只要肯努力,一定會成功」,反正我自己也不吃這套,即使我深信機會總是由準備充足的人把握。要說我寧願說「很傻很天真,活得很開心」。
肯定不會建議應該選甚麼職業,要求甚麼工資才合適等等。「『就』業講座」的用字不知道是刻意避開「職業」、「事業」、「創業」等字眼,還是純屬巧合?但既然邀請是用英文寫的”Career Talk”,我不願也不懂談職業相信也不能怪我。
「職業僅為個人,事業則為大眾。立志成功事業,不怕沒有職業,專心謀求職業,不一定能成事業。」--新亞學規第五條
以前沒能力深刻理解老師的教誨,現在細續,才發現短短六句說話總結得那麼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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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新亞學規
真不知道有新亚学规这回事,你们新亚人好幸福啊!
@小芳 哪有关系呀.. 不是新亚的也可以看新亚学规,是新亚的也可以不看新亚学规.. 依不依也是随你..
深刻還深刻, 但橫睇掂睇, 都只係一條statement, 好似並唔係乜野學規喎! 俾條”臘腸”好喎! 俾個指導方向俾我啦! 求下你啦!
各位NA前輩後進, 有乜得罪先行謝罪, 我雖然係”梳”人, 但心係向NA的.
@Tyo 喂,唔係得一條嗰喎,你唔會係以為得呢一條呀?
學規有廿四條喎,我比較喜歡的是這條:
「你須在尋求偉大的學業與事業中來完成你自己的人格。」
當然,我尋找的far from 偉大:)
不要太偉大才好…
高總, 我的意思係, 既然係學規, 每一條都應該包含了一些行為標準或指導方向, 但你引述的第五條學規比較特別, 只是稍稍有一點 “事業>職業” 的味道, 不是很明確呀, 所以, 惟有求諸你這個就業講座的講者了.
@Tyo 明白。我說詳細一點吧:
http://www.ckxpress.com/2009/03/401
太遲知,錯過了,罪過ar。
你張相好型,令咩面講手電,爭在未打格仔唧。
@東二打六 暫時未有西裝骨骨好型嘅相,求其搵張人地亂影嘅頂當。。。
西裝骨骨?千祈唔好,除非下半身穿波褲踢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