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當我向人介紹開發的遊戲時,聽得最多的回應。
這本沒有甚麼,不是每個人都對電子遊戲有興趣,理所當然。倒是長久以來,我觀察到一些現象,頗堪玩味。
第一,說「唔打機」的人,搞不好剛剛坐車才打了幾局 ”Candy Crush”。這不是刻意撒謊,也不是覺得 “Candy Crush” 就不是遊戲,而是把「打機」看得很窄,「打機」要不是按按按按射子彈,就是砍人揍人的玩意,「這些東西我不碰的」。
其次,有些人說自己「唔打機」的時候,會有種劃清界線的味道。相對起來,說「我不看書」時,言者一般面帶慚愧;說「我不進場看電影」的,接下來可能想表達生小孩後沒自由;說「我不聽歌」的,接著說的總是自己不再年輕,「those were the days」。這個怪現象,反映的是社會對電子遊戲依然存在偏見,輕則視「低頭族」是陋習﹣我總好奇看書的為甚麼沒叫低頭族﹣更守舊的,概念依然停留在打機就是在網吧或者機鋪流連,烏煙瘴氣,品流複雜。
可幸的是,上述兩個現象,都在我開發遊戲的十幾年中,慢慢減少,尤其是在智能手機普及後,越來越多非機迷接觸遊戲,或者不情不願讓孩子接觸手機遊戲後,逐漸有了新的體會。
有個好像是九十年代的電視廣告,一個家庭在吃晚飯,媽媽責罵兒子「食飯仲掛住睇連環圖,認真係壞習慣呀!」然後父親不好意思地把在看的馬經收起來。最有趣的是,看這個電視廣告的時候,我總是一家人在吃晚飯。從小至今我都不確定,為甚麼邊吃飯邊看漫畫是壞習慣,邊看電視就是正常﹣大概是看漫畫阻著桌面吧。
基於興趣,加上近兩年都在開發八十年代為背景的遊戲,常搜索相關的材料。又有個電視廣告,一個阿飛在球場欺凌弱小,喊道:「靚仔!你邊度架,黎呢個球場玩?」八十年代,連球場也曾經被視為品流複雜的地方,有些家長會禁止子女去。換了現在,孩子肯以打球作嗜好,家長大概求之不得吧。
我又想起一件舊事,中學年代中文科有篇必讀的文章《槳聲燈影裡的秦淮河》,或許是我少不更事,不懂欣賞文學大師的作品,但當時只覺作者朱自清好嘮叨,寫那麼多文字去鬧彆扭,居然只是在描述想聽歌而受到道德律約束而不敢去聽。「笑死我了,聽歌有甚麼大不了」,當時我是這樣想的。
我沒有去考究,純粹猜想,雖然今天會寫點詩詞就是超級文青了,但唐宋的普羅大眾也許會把吟詩作對視為不學無術呢。有時我懷疑,是不是每一種新的娛樂形式,甚至是文化表達,起初都曾被社會視為偏離正統,有傷風化。
音樂尚且如此,遊戲、漫畫、動畫自然不能倖免。電子遊戲,就算以維基所說,視1947年極簡單的設計為遊戲的鼻祖,也就不到七十年歷史,還未普及到大眾,從歷史的角度看,不難理解。看者或許在說,已經完全普及了啦,不過,我心目中的普及,除了人手一機,觸手可及之外,更重要有多些人利用這個媒介去創作,去表達,不一定是大道理,也可以是小感受。多元,才是最重要的。
我相信,他日的人回看今天社會怎樣理解電子遊戲,會像我讀《槳聲燈影裡的秦淮河》,詫異以前的人那麼迂腐,那麼可笑。
#原文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 2016.01.17 “Ryu vs Ken” 專欄
#圖: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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