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真 Bitcoin:比特幣 ETF「袋住先」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本月初終於通過比特幣現貨 ETF,就事件網上已有很多真知灼見,本沒想要參一腳評論,但好幾位讀者問到,我決定慢三拍地蹭一下這個過氣話題。

ETF 是三小?

比特幣和現貨是甚麼,就不在這裡討論了,簡單解釋一下 ETF,財經大佬們請別怪我班門弄斧,畢竟不能假定讀者都知道。

ETF 是 exchange-traded fund 交易所買賣基金,即監管機構允許在交易所公開買賣的開放式基金。ETF 可分為主動型和被動型,前者由基金經理挑選資產及決定佔比,後者純粹追蹤特定資產,或既定比例的一籃子資產,比如恆生指數、標普 500 等。主動型 ETF 賣的是基金經理的眼光,但被動型 ETF 只是冇腦地追蹤,為甚麼不直接買背後資產就好?為了方便。

比如說,Alice 看好恆生指數成分股(感謝為國捐軀),但要逐一購買很麻煩,而且資本不多,按比例計算下來很多碎股,加上成分股偶爾會調整,幾項因素加起來,讓購買變得困難,倒不如給點手續費,購買追蹤恆生指數的盈富基金(2800.hk)。

又例如,Bob 看好黃金,但保管黃金既麻煩又有風險,萬一移民或走難時更要隨身攜帶,於是寧可買黃金 ETF,有個記錄就好。

值得留意的是,同樣是選擇 ETF,但 Bob 的妥協程度跟 Alice 不一樣。Alice 付出的只是盈富基金的手續費,但 Bob 除了手續費,還放棄了自主保管金條。在 99.99% 情況,託管於 ETF 發行公司比較方便,除此以外沒有區別,但是萬一政權因為某個原因盯上 Bob,凍結其黃金 ETF 是彈指之間的事;但要充公 Bob 的金條呢,雖然強力部門可能一樣有辦法,但難度總會高一點。你或許會覺得,那不過是萬中有一(換言之香港有 700 個 Bob)的極端情況而已,但不要忘了,這些資產往往就是用來應付極端情況。

我膽小不敢舉例,讀者請自行想像假如 Bob 是被懷疑觸犯國安法的市民,或者被美國政府凍結資產的香港高官,應該選擇實金還是 ETF。

總算到正題了,比特幣現貨 ETF,就是追蹤比特幣價格的被動型基金,買它就「等於」買比特幣。以上引號,給的是那 0.01% 的例外,跟黃金 ETF 一樣,持有比特幣 ETF 得到託管之便的同時也是棄權——放棄直接持有的自主權。偏偏,無需中介,直接持有,正是以「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為白皮書點題的比特幣,打從開始就秉持的核心價值。

可想而知,比特幣 ETF 是多麼吊詭的一件事。

比特幣 ETF 是歷史的必然

就 SEC 應否批准比特幣 ETF 上市,主流意見傾向正面,甚至認為早就應該,只是彷彿跟密碼貨幣勢不兩立的 SEC 主席 Gary Gensler 擋路,比特幣現貨 ETF 才會拖到本月才通過,距離首個相關申請,於 2013 年由 Winklevoss 雙生兒提交,至今整整十年。話雖如此,這意見有多主流也不好說,畢竟那可能只是同溫層帶來的錯覺,要找到相反意見也並非難事,況且即使是 SEC 這次決議,委員會的投票結果也僅是 3:2 通過而已。

不過,與其討論 SEC 應否通過比特幣現貨 ETF,還不如說那是歷史的必然,通過只是早晚的事。我不是說因為去年法院要求重新考慮申請所以 SEC 必須通過,更不是要大談歷史決定論;我的意思是,在國與國的博弈遊戲中,由不得美國一直否決。

讓我們先來考慮「實體比特幣」i.e. 黃金,當初如何演化成為全球認可的價值儲存媒介。我不是經濟學家,歷史更是白痴,但可以從基本邏輯去推敲,是各國元首在聯合國通過黃金的地位麼?當然不是,黃金作為價值載體的歷史遠超民族國家的歷史,其地位是去中心地逐漸形成。

假設黃金先在 A 地小範圍取得共識成為價值載體,在 B 地還不值錢。一旦 A 地跟 B 地有了貿易往來,敏銳的商人就會以賤價從 B 地買入黃金,在 A 地高價賣出,不消一會,A、B 兩地的金價便會被拉至相若。同理,當 A、B 地進一步跟 C、D、E 等地產生商貿往來,「黃金時代」便逐漸形成,除非各地有原因也有能力禁制黃金。

很多人都會擔憂,萬一各國政府紛紛禁止,那比特幣豈不是歸零。我不會說這是杞人憂天,自己在最初接觸比特幣時,也不是沒想過這種可能。但是,要全世界的國家,或至少是幾大經濟體一同抵制比特幣,只會在剛起步時比較有可能;但既然是剛起步,各國政府連比特幣是甚麼回事都搞不懂,更遑論是立法管制。

隨著比特幣規模增長,各國聯手抵制比特幣的可能性越來越微。原因很簡單,如果 America 和 Britain 都抵制比特幣,那 China 為甚麼要一起抵制,而不去獨享比特幣交易市場這塊大蛋糕?就當 ABC 都抵制好了,那麼 DEF 等二線國家,XYZ 等蚊型小國,又怎會錯過這個爭取國際資金兼脫離美元魔掌的「黃金機會」?國與國之間的博弈,令名副其實「各自為政」的各國政府沒法禁絕比特幣,為的不是甚麼理念,而是自身利益。

拉回現實情況,強如中國,過去曾以各種形式打壓比特幣數不清幾次,結果前年還是透過中国香港打造「虛擬資產中心」(不然難道那是香港官員的自由意志嗎),推出比特幣 ETF 只是早晚的事。假如 SEC 本月初再一次否決比特幣現貨 ETF 申請,我不會很意外,但為免把國際間垂涎比特幣的資金拱手相讓,強如美國都難以一直否決下去。

英國、加拿大、星加坡等地對比特幣持正面態度,中国香港正在摩拳擦掌,美國更經已不情不願批出 ETF,各國政府可能聯手禁止比特幣的年代一去不復返,是 SEC 本月批准比特幣現貨 ETF 的劃時代意義,標誌著比特幣 too big to ban。

我要真 Bitcoin

另一點眾說紛紜的,是比特幣 ETF 對密碼貨幣總體發展是福是禍。

顯而易見,ETF 的好處是讓購買和「持有」比特幣的門檻大幅降低,讓陳太和小明都能買賣比特幣。不過,單考慮不想學習直接購買和持有比特幣的散戶並不足夠,也非重點;真正影響大局的是企業、機構和退休基金等傳統資金(old money)。

說到退休基金,我這個無業漢眼巴巴看著積存廿多年的「強逼金」卻沒法提取,想用來買一兩顆比特幣呢,又沒有這個選項,可憐得很。但是,假如香港也有比特幣 ETF,而政府又不強逼市民買港股救國的話,我會毫不猶豫以全數退休金買入比特幣 ETF,以比特幣儲存過往的勞動價值;到我 60 歲,如果政府還沒立法宣誓愛國才能提取「強逼金」,就能領回到時價格不知多少的血汗。我的退休金當然微不足道,但美國的退休基金,加上其他本來因為流程或法規而沒法直接購買比特幣的資金,卻是龐然大物,價格上有助比特幣做好,意義上有助公眾開始接觸比特幣。

然而,這真的就是走入民間,真的有意義麼?還是反過來,如反對意見認為,一股本來有望讓個體覺醒的力量,透過 ETF 被體制吸納,成為中心化金融的一部份?我們可以參考電郵的歷史。

已經徹底成為人類生活一部分的互聯網,起初也跟區塊鏈一樣,追求真正意義的分散。互聯網是個統稱,實際上是很多個分成不同層次的協議(protocol),比如底層的傳輸協議 TCP/IP、應用層負責處理郵件的 SMTP 和 POP3、檔案傳送的 FTP 等;當中,處理網頁傳送的 HTTP 大行其道,萬維網(world wide web,www)席捲全球,掀起 .com 熱潮,讓很多人把互聯網跟瀏覽網頁畫上等號。至於智能手機普及後,app 世代反過來開始不認識 HTTP 和 URL,那是後話了。

在那個美好、真正分散的年代,按照互聯網的理念,使用電郵是要自己動手做的,不,不是動手註冊帳號,是自己架 SMTP 伺服器、註冊域名、設定用戶名等,而我還沒說到,當時沒有雲,只有「鐵」(物理電腦)。往後的歷史,大家都知道了,當然是絕大部分人都嫌太麻煩太技術,Hotmail 和 Yahoo Mail 急速冒起,然後 Gmail 幾乎人人都有;至於大陸,則以 QQmail 為首,雖然很多人已經不用電郵了。時至今日,絕大部分人用的都是這些平台提供的服務,少數會為了公司品牌註冊域名,不過後台依然是由 Google、Microsoft、Proton 等提供的電郵服務,真正自己架 SMTP 的,恐怕只剩恐龍級別的原教旨主義者。

所以,開放、分散的電郵協議被體制吸納了麼?關鍵在於公眾有沒有選擇權,是還可以自己動手架設,只是為免麻煩選擇依賴其他服務商,還是整個協議已被體制騎劫,從此使用電郵只能通過少數與政府通力合作(把用戶郵件看光光)的服務供應商。以電郵而言,總體來說用戶還是有選擇的,個別國家除外。我還是重複那一句,快樂是選擇,選擇權是自由的體現。

電郵的發展史,很可能也將是比特幣發展的劇本,今天有多少人會自己註冊域名,他日就有多少人會自主持有比特幣。按照劇本,十年後,比特幣將變得人所共知,每個人都或多或少透過銀行、交易所、退休金等持有一點,但新一代將不知道它的初心是貨幣民主化,大費周章設定錢包甚至節點來持有比特幣,成為榕樹頭講古佬繪型繪聲描述的傳說。至於關鍵,自主持有比特幣的選項,我相信技術上還會存在,但關鍵中的關鍵,現實上有幾多人在乎,那將是財經演員和公共知識份子之間,圈養與闖蕩之間,體制與個體之間的相互角力。我不知道結果,但清楚自己該做甚麼。

比特幣 ETF 是體制拋出來回應民間的「袋住先」方案,最終會成為魔鬼之吻,把比特幣吸納甚至殺死,還是幫助公眾接觸比特幣,讓區塊鏈大規模走入民間,視乎有多少人堅持初心:我要真 Bitcoin。


Comments

在〈我要真 Bitcoin:比特幣 ETF「袋住先」〉中有 3 則留言

  1. 其實對冇內在經濟嘅bitcoin嚟講,買ETF,同晌coinbase買,甚至買pizza,係唔係真係咁大分別呢。(相對於ethereum)

    1. 我認為還是有根本區別。
      1. 先不說理念,純粹功利計算,如果有硬分叉(空投),透過託管持有的多數會完全被託管方吃掉,過去 Bitcoin Cash、Bitcoin SV 等已經多次發生。
      2. 其次,即使不拿來用只拿來存,是否有看可能被凍結被剝奪,就是差天共地的區別。當然,有人可以判斷自己丟失私鑰的機會率大於託管方出事加上被政權凍結,而寧願選擇託管,那是個人的自由意志,但自主持有和託管的區別依然存在。

  2. 「low.salt3067」的個人頭像
    low.salt3067

    “買ETF,同晌coinbase買” <– 兩者最大嘅共通點係放棄custody,亦係crytocurrency嘅最大賣點。

    "甚至買pizza" <– 要嚟做乜同用咩方法持有並無關係。
    "相對於ethereum" <– 同用緊邊條chain 更加無關係。

    總結﹕本人十分同意文章作者高重建嘅論點。
    不過講話「比特幣 ETF 是多麼吊詭的一件事。」,對我嚟講,係「一個政府將一個非法定貨幣透過ETF去承認並賦予佢一個合法嘅價值」呢單嘢更加吊詭(或者係屌鬼)。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