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keCoin v3 的 90 天遷移期已於前天完滿結束,期間共 1,282,627,812 LIKE 升級到 v3,佔總數 1,500,000,000 LIKE 的 85.5%。
從 2024 月 5 月 8 日初次提出 LikeCoin v3 綠皮書,到 2024 年第四季社群確認意向並通過撥款,開發半年後,v3 應用層 3ook.com 於去年 6 月 16 日率先推出並啟動 v2 NFT 升級,再到去年 11 月 3 日,隨著當月社群交流會啟動 90 天的通證升級程序,歷時 21 個月,LikeCoin v3 升級總算大功告成,剛好趕及迎接即將到來,2 月 8 日的鑄幣八週年。
- LikeCoin v3 的最新持幣錢包數為 3,167(不含全數存倉的錢包),存倉錢包數(亦即有投票權的錢包數)573,共存倉 698,854,750 LIKE,佔總數 46.59%。
此外,v3 的用戶當中,156 個錢包參與分散式策展書籍,共質押 4,011,655 LIKE 到 1,038 部作品。 - 去年 10 月,議案 LIP-98 通過撥款 10,000,000 LIKE 作為 v3 遷移期內的存倉收益,該筆款項已於日前隨遷移期同步用光,在社群通過下一筆款項前,LikeCoin 存倉收益暫時處於真空期。
就此,我當仁不讓,已提交了 LIP-103,動議再撥 5,000,000 LIKE,用作未來 90 天的存倉收益,以提案時的存倉 LIKE 數算,對應的年化收益為 2.9%。同樣為 90 天的存倉收益,但總額減半,主要是上一筆款項參考 v2 質押 LikeCoin 數,接近 1,000,000,000 LIKE,遠較 v3 存倉 LikeCoin 數高,我的提案乾脆把申請款項減半,反映較低存倉量的同時,確保生態可持續發展。
LIP-103 的一週投票期還有五天,請手持選票的大家踴躍投票,自己社群自己管。
>> LIP-103
- LikeCoin v2 推出於 2019 年 11 月 15 日,同步開放升級,經過五、六年,早就沒有 LikeCoin v1 的持有者升級到 v2 了。醞釀近兩年的 v3 升級,指的當然是 v2 到 v3 的升級,然而,在 90 天遷移期間,卻有小量 LikeCoin v1 持有者重新浮出水面,找客服幫忙升級,但當時我可是愛莫能助。
v2 至 v3 的升級既已安頓,我剛提交了另一個 LIP-104,動議重新提供 30 天遷移期給 LikeCoin v1 的持有者直接升級到 v3,在把社群對齊、把資源集中到 v3 的同時,給曾經付出過的參與者最後一次機會跟上。
議案的細節都已寫在 LIP-104,請選民到 Snapshot 投票。
>> LIP-104 - 三百六十多天前,LikeCoin 七週年當天我身在花蓮,發表了〈讚托邦宣言〉。雖然宣言的部分想法源於我,但初稿由董啟章先生執筆(我有能力寫就不會等到七週年啦),再在社群內傳閱,豆泥、唐鳳等都給過意見,提過修改建議,總體而言,稱得上社群合撰。
隨著 v3 升級完成,我打算過幾天趁八週年之際,提案請社群投票背書這份理念,進一步加強宣言的認受性。我沒那麼執著紀念日,多待幾天更多是想借這個機會,提醒已升級但並未存倉的用戶,存倉不但可賺取收益(假設 LIP-103 獲通過),更重要的意義是換取投票權;每 1 LIKE 換 1 veLIKE(vote-escrow LIKE),對應一單位投票權,參與議案投票,必須在提案前已經存倉。 - 以上內容除了最新數據,全在週一的二月社群交流會提過。借這機會重提,LikeCoin 的社群交流會於每月首個週一,台港時間 18:30 線上舉行,同步於 YouTube 直播,歡迎來聽、聊、問、分享,甚至推廣你的作品。
想要在社群交流會發表,可聯絡 3ook.com 客服。 - 七週年時我除了發表〈讚托邦宣言〉,也說過會每天買一百鎂 LikeCoin,至少維持三年,即至十週年。
一年快到,我已囤了 2 千多萬 LIKE,超過總數 1%;如果你很羨慕,歡迎加入我,每天買一百元比特讚賞幣。 - 上月發生了一段小插曲,原寄居於 Notion 的 LikeCoin 網站 Like.Co 被投訴違反內容守則(說人話的港人應該很有感),Notion 因此突然在用戶打開網頁前加入「可能含有違法、詐騙、釣魚等內容」的警告,我們申訴不果,乾脆換掉底層。
新網站由 Tech SubDAO 新成員 Wancat 主理,當然比我負責的上一版本好看十倍,很簡潔,但該有資訊一應俱全。
借八週年這個機會,請大家來 LikeCoin 的新居 housewarming 吧。
>> Like.Co
POLL:你怎麼看 LIP-104,給一個月時間 LikeCoin v1 持有人升級到 v3?
- 一個月太苛刻了,給一年吧
- v1 是以太坊通證,只要以太坊不倒,v1 持有人應永遠有權升級才對
- 都已經給了六年時間升級了,不用再管 v1 用戶了吧
- 瞻前顧後,給 v1 持有人一個月最後機會升級合理
- 以上皆非,讓我留言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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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托邦宣言〉- 2025.02.08
以讚為托,以托建邦。
讚者,Like 也;托者,Coin 也;邦者,Dao 也。
讚托邦以發表出版為基建實踐,更志在促成新的普世文化形態。
「讚」的意義,是喜愛、欣賞、支持、認同、連結、共享,亦是價值交換。
我們以 LikeCoin 為通證,化「讚」為價值儲存和交換媒介,通過物理技術實現精神願景。
所謂價值,是人的價值,而不是商品的價值;所謂交換,是人與人之間的對等互酬,禮贈與回饋,而不是投機或消費。
我們的願景是:以「讚」來記錄歷史、保育文化、鼓勵自主、保障自由、革新出版,提供支援和誘因,消除壁壘和障礙,讓創作者直接得到回報,讓閱讀者自由獲取資訊。
我們致力建設平易近人、低門檻的技術入口,歡迎持有相同理念的人加入。
我們致力讓讚托邦超越時、地、人的限制,成為開放、自由、共享的普及技術應用和文化實踐。
我們不只是我們,也是你們和他們,是眾數的人,是自由連結、價值共享的社群。只要你願意讚,你就是讚托邦人。
p.s. 有讀者覺得我在上週 p.s. 罵港區「巴安法」很粗魯,像個巴士大叔;那是正常的,因為我的而且確,就是個巴士大叔。沒注意香港新聞的讀者也許不知道,我才罵完,「巴安法」實施六天後,竟然就撤回了,當然不是因為我,而是被發現立法過程中搞錯法律條文。請不要覺得由治及興的香港發生此事很荒唐,完善後的選舉制度選出來的議員忙得平時沒機會坐巴士,加上為配合國家規劃忙得不可開交的政府官員,忙中有錯實屬正常,市民理應體諒,此事絕對不應有人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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