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係咁傾】甚麼是 NFT?|嘉賓:高重建

上月有幸再次作客《哲學係咁傾》(哲學是這樣討論的),討論 NFT 的本質。過往做過大大小小的各種訪談討論,《哲》是極少數提供足夠時間與空間暢所欲言的一個,我很推薦。

我把一個多小時的節目整理成幾個要點,幫助大家快速理解。注意以下要點並非節目的文字版,而是我用盡可能簡潔的文字,再一次回應節目內提到的關鍵問題。要了解整個討論的脈絡,尤其是聽 Alex、洪恩和四哥幾位的真知灼見,請觀看影片。

我的文章不為圖利設限,全部開放閱讀。如你喜歡本文,請收集它的 Writing NFT,支持寫作,保育新聞。


零、NFT 究竟是甚麼?其實是否一幅圖?

NFT 的本質是一張憑證。

俗語說「買得到的就是 NFT,買不到的是 JPG」,或者調侃版,「賣得去的是 NFT,賣不出的是 JPG」,雖然都是開玩笑,但或多或少道出了這份本質。因為有了憑證,本來一式一樣,可以無限複製而所有版本無法區分的數位內容,變成唯一的版本,讓買賣變得可能。

一、這憑證有何特別?

特別之處是建基於區塊鏈。

試想像如果我賣一張圖片給你,你給我錢,我寫一張憑證給你,你憑什麼相信,或者在你轉售的時候,別人怎麼相信?

NFT 就是無大台的憑證,由分散在世界各地的驗證人見證。

二、但為何大家有個印象 NFT 就是 JPG?

其實 NFT 作為一個載體,承載什麼都可以,不一定是圖片。大概是人類的感官以視覺先行,無論承載物的本質是甚麼,都會先以視覺表達。例如唱片的重點在音樂,理論上可以沒有封面,但實際上大家都會很重視封面,差不多的道理。

「有圖有真相」這句話顯然並不科學,但卻最符合直覺。

三、NFT 是 JPG 的特殊包裝?

讓我們從整個人類歷史去說。從原始人以來一段很長的時間,人類並沒有方法擁有液體,直到發明了瓶子。到了近代,隨著發明知識產權概念,人類才有方法擁有商標。

瓶子是液體的載體,商標和專利的發明和落實,是知識產權的載體。

JPG 等數位內容的歷史不過幾十年,過往還沒有擁有的方法,直到 NFT 這個容器出現。

四、可百分百複製,那怎能被擁有?

正因為數位內容有這特性,才需要新載體去實現擁有權,繼而做買賣。

數位內容複製後一點差異都沒有,所以需要加上唯一的簽名,和透過區塊鏈的交易紀錄證明銀貨兩訖。

五、既然其他人可以無限複製,購買又怎算擁有?

物理世界的物質,一個人擁有了,其他人就沒有。但這種排他性,不適用於數位內容。

「擁有」跟「拿著」不同,後者是物理概念,而前者是法律概念、社會共識。

而且「擁有」與「使用」並非必然相關,比如我坐 Uber,但我不擁有那台車。我們每天閱讀大量網頁,但並不擁有那些網頁。

NFT 幫助我們就誰擁有某內容或其他東西取得共識,但不見得就要排斥他人使用。

事實上,我認為一方面就內容誰屬取得共識,另一方面又能開放使用,正是 NFT 最偉大的地方。

再說,非得別人沒有才覺得自己擁有,才覺得安樂,豈不是「魚蛋論」的心態。

六、非排他的擁有,出發點是甚麼?

可能性非常多,我舉幾個具體例子。

假如當初《哲學係咁傾》的眾籌以 NFT 來實現,支持者會得到 NFT。十年後,當《哲》風靡全球,這 NFT 證明我早就支持節目,產生自豪感,甚至或可把憑證變賣。又或者,到時《哲》可以透過追溯憑證,回饋雪中送炭的早期支持者。而且由於數據是開放的,也可能讓第三方去回饋這批人。

又比如《小朋友齊打交》,紅極一時,但沒賺過甚麼錢。直到他去年發 NFT,我毫不猶豫課金支持,這可理解為遊戲的周邊產品,但不佔地方。結果是,我買到的 NFT 升值,如果我賣出去的話,不但我能賺錢,我的老朋友,原作者小熊也能分成,這是多贏的局面。

另一個我買過的例子是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查核報告 NFT。雖然我買到的 NFT 沒甚麼好炫耀,也沒賺錢,但也因此支持了吃力不討好,又不賺錢的事實查核工作。

第四個例子是「出席證明協議」POAP,凡出席活動就能收集 NFT,成為個人的另類履歷表;就像去日本旅行時,在火車站收集蓋章。

第五個例子是「靈魂綁定通證」(Soulbound Token),跟 POAP 類似,再加上不可轉讓不可刪除的設計,把行為跟個人永遠綁定,在年月中構建無大台身分。

最後一個例子是 Writing NFT,類比剪報。試想像,假如我喜歡某一篇《蘋果日報》的報道,可以利用 NFT 技術收集該剪報,即使今天《蘋果日報》消失了,就如傳統剪報,我收集的 NFT 並不會隨著報紙的停刊而消失。

p.s. YouTuber 談 NFT 是「玩命」?

坊間對 NFT 的負面印象我略知一二,但嚴重到 YouTuber 談論它就得挨罵,要每十分鐘說一次節目不是廣告,沒計畫出 NFT,我也是出席節目後才知道。

至於有 YouTuber 推出 NFT 被罵到要道歉甚至幾乎關台,我就更無知了。都不知道是江湖太複雜還是我太簡單,比如說《試當真》的 NFT,單純希望支持《試當真》而價錢能負擔,我就買了,根本沒想甚麼。既然各種毫無報酬的月捐我都一直在付,現在課金支持後還能獲得 NFT,如非項目方刻意製造賺大錢等不合理預期,我想不出為甚麼有回饋反而變成了騙錢。

其實頭像只是 NFT 最為人熟知和容易理解的一種呈現方式,世界各地透過 NFT 做出各種實踐的案例比比皆是,除了以上節目內舉的例子,又有台灣就有專注於公益的 FAB DAO,以「collectibles for collectives」的思路,以 NFT 承載支持公共項目的「功德」。

YouTuber 因為群眾的看法承受巨大壓力,用於解釋 NFT 不只用於騙錢的時間多於探討它能做甚麼,話題展不開來,此乃事小,社會被以 NFT 騙財的個案屏蔽視野,錯失尋求突破舊有體制的機會,卻是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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