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蝦細,俾屎餵

政客、民間組織、學者、公知引經據典,又是維基又是法律條文又是聯合國公約,爭論「源頭減人」一詞是否歧視,已經脫離群眾。犯罪是一回事,犯法又是另一回事。大地產商、華爾街有能力害人無數而不犯法,甚至讓政府埋單。高端黑都是犯罪而不犯法的。

相反,牛頭角順嫂、沙田大叔,從不在乎法律怎麼定義歧視,只知道「大蝦細,俾屎餵」的傳統智慧。心地善良的她/他們,不懂理論,卻也沒有讀壞書,曉得從心出發,用心裏那把尺,判斷是非。

到底「源頭減人」一詞是否歧視?也許言者無心遇上崩口人忌崩口碗,也許是高端黑,沒有人可以證明。有心沒意既然無法證明,在文明社會,利益歸於被告。而既然說法引起了弱勢社群和相當一部份人不舒服,在文明社會,也好應該另選詞彙。從「癲佬」到「精神病患者」,從「白痴」到「智障」,以前的香港,就是這樣越來越文明的。以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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