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式出版 DePub 的發展路徑,NFT 從移民到原住民

NFT 的應用層面極廣,但其核心離不開「憑證」兩個字。比如說,應用在出版,NFT 可以體現為讀者擁有一本書的憑證。正是這個核心,補完了數位內容無限複製,且複製品跟原品毫無差別的特性,讓數位內容可以被「擁有」。

在分散式出版的年代,我們可能會再一次見證超級書店 Amazon 的誕生;如果把出版物理解為更廣義的數位內容,Opensea 就是暫時最接近「元宇宙 Amazon」的存在。

談到 Amazon,知名創業加速器 AppWorks 曾把 NFT 市場類比為元宇宙的電子商務,很有洞見。更有趣的是,除了正面的功用,這個類比連負面的元素都包含了:假貨。

開放的電子商務平台如淘寶,假貨的出現實屬必然;而 NFT 作為元宇宙電子商務,不但不會例外,更因為仿冒和複製接近零成本,假貨比物理商品有過之而無不及。NFT 作為憑證,證明買家的確有付費,真的持有著某筆數位內容,但並沒有證明它是正貨,即由作者本人或獲授權方發售;這是一般人最容易誤解的一點。

DePub 的兩個層次

DePub 分散式出版,可以拆解為兩個層次。一,產權與溯源,以 ISCN(international standard content number)等技術記錄作品跟作者的關係;二,持有與買賣,由 NFT 證明鑄造者跟買家之間的關係。

理想裡,NFT 的鑄造者就是作者本人或授權方;現實中,技術上任何人都可以鑄造哈利波特 NFT。不少人專門拿別人的數位作品鑄造成 NFT 發售,賣過盤滿缽滿;更過分的「copy minter」,乾脆拿已有的 NFT 到另一條鏈再鑄造一次,完全就是物理世界發展中國家的商人,販賣已發展國家名牌商品的 A 貨,在元宇宙中重演。

在當前的 DePub 生態,區塊鏈幾乎只應用在持有與買賣。很多人能理解 NFT 對於承載文化價值的意義,但沒有人能否認,NFT 當前的火爆,最強動能來自炒賣,來自發大財的機會,或至少是發大財的希冀。

至於產權與溯源,當然也是關注點之一,畢竟萬一買到 A 貨,很可能一文不值。然而,產業查驗正貨的手法,絕大部分非常中心化,鮮有應用到區塊鏈或者著重分散式共識,跟傳統電子商務由淘寶、蝦皮等「官方」替買家分辨正貨 A 貨,如出一徹。

以為 Opensea 等是分散式 NFT 市場,是美麗的誤會。實情是, Opensea 是「賣 NFT 這種分散式產品的中心化市場」,在分辨正貨和封殺產品方面,可說是個毫不透明的一言堂。

NFT 移民

把 DePub 理解為「產權與溯源」以及「持有與買賣」兩個層面,背後有個根本假設:出版物是「NFT 移民」。

九十年代進入民間的互聯網,把世界人口分成「互聯網原住民」的 Z 世代,和「互聯網移民」如大學甚至更年長才首次上網的我輩。直至今日,還有人把互聯網稱為「新媒體」,但想深一層,互聯網問世已經三十年,還會把它理解為「新」,恐怕反映的是當事人還站在「舊媒體」本位去看世界。

互聯網把資訊從物理限制解放,區塊鏈更進一步,把資產從物理限制解放。我相信,隨著區塊鏈日漸普及,定必把歷史重演一遍,把世界人口劃分為不知電匯為何物的「區塊鏈原住民」,以及從銀行和傳統金融體系一路走來,成功過渡到密碼貨幣的「區塊鏈移民」。

用家分兩代,內容也一樣。互聯網初期,出版商忙著把報紙、雜誌和書本上網,成為「數位移民內容」。三十年後的今天,越來越多創作和報導從面世的一秒鐘就活在網上,是「數位原生內容」。

但正如很多對互聯網瞭如指掌的 Z 世代都對區塊鏈一竅不通,現時 99.9% 的數位原生內容,並沒有存放於區塊鏈或 IPFS 等技術,跟分散式共識並無關係。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感受不到這份需求。

我長期科普區塊鏈和分散式技術,兩岸的人都能聽懂,但台灣人不會覺得明天《報導者》會被封站,或是《自由時報》會被關停,更不會擔心台新銀行會凍結自己的資產,於是都以烏克蘭、香港等「外國案例」去理解箇中邏輯,屬於抽離的明瞭;然而對於港人,那既是切膚之痛,又是生活日常,那種理解是從內而外,深刻的體會。

《蘋果日報》、《香港電台》、《立場新聞》、《眾新聞》,還有多不勝數的媒體,在過去一年通通被消失,而數位內容消失要比紙本刊物停售還要徹底百倍,前者是不再有未來,後者簡直是連過往都被抹煞,就如《蘋果日報》,30 多年的內容,一夜之間隨著關站徹底消失,彷彿不曾存在過。

「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港人把諸多被消失的公民媒體備份於區塊鏈,永久保存。然而,雖然技術能保證從寫入區塊鏈那一刻起這些備份再也不可竄改,卻無法保證它們跟原始內容絲毫不差,可能存在著格式變動引起的失真,甚至是刻意滲入的改動。

保育內容以外,把內容上鏈最常見的原因當然是鑄造 NFT 發售。創作者、出版社和發行商等,紛紛把手持的「IP」鑄造成 NFT 變現。這些內容無論是動漫,照片,還是音樂,都是發表過的,而發表當刻固然並沒有寫在區塊鏈,甚至不是數位原生。

不論出發點是歷史保育還是文化變現,以上談及的都是「NFT 移民」,是源於紙本、互聯網的內容,遷往元宇宙。就如物理移民,這些內容並非誕生於元宇宙,區塊鏈上的紀錄屬於後補,資料可能有繆誤,也可能作假。對於歷史保育,這些偏差會產生假訊息;對於文化變現,這些偏差會產生 A 貨。

以上問題,正是「內容身份證」ISCN 存在的理由,也是「NFT 移民」作為憑證的邊界。

NFT 原住民

即然有 NFT 移民,會不會也存在 NFT 原住民?答案是肯定的,而且,我認為將成為創作與報導的新趨勢。

事實上,市面上部分生成式藝術(generative art),或者「為 NFT 而 NFT」的內容,在誕生那一刻已經是 NFT,直接寫在鏈上,可說是「NFT 原住民」。

說個真實笑話。話說有次我要簽一份文件,想要找支筆卻遍尋不獲,結果只找到 Apple Pencil。作為文字工作者,我有時還會用「執筆」、「筆誤」之類的說法,但那些說法已成典故,實際上我都是「按鍵」寫作,偶有「鍵誤」,畢竟我已經沒有用原稿紙廿年以上,都是直接敲鍵盤入文,我甚至懷疑,牙牙學語就拿著 iPad 的新一代是否知道原稿紙長甚麼模樣。

當然,還在用物理紙筆的死硬派依然存在,我也羨慕寫得一手好字的文化人。無論是為了紙筆的質感和筆觸,為了保留傳統,還是單純改變不了習慣,都是沿用紙筆的充分理由,畢竟那是個人選擇。可是,從實用的角度,無論是編採、排版、發布,直接用數位媒介創作都高效得多,客觀且無可爭議。紙筆和書法是優秀的文化,不應該消失,但它會從工作和日常使用中式微,卻是必然。

從物理到數位如此,從數位原生到 NFT 原生,也將如此。當 NFT 用來承載的內容形式越來越多,買賣越來越普及,優勢越來越明顯,文書處理軟體自然會提供諸如「儲存為 NFT」的功能,甚至,連那都太刻意了,系統自動就會在背後把作品儲存為 NFT。

事實上,今天的技術已經足以驅動這樣的軟體,也許它還太難用,「汽油費」還太高,需求還不夠大,可是,以上全部都會隨著時間的推演而改變。別忘了,很多人現在每天敲鍵盤的人也曾經覺得,那些又貴又難用又沒有溫度的文書處理軟體,永遠都比不上紙筆。

以上說「為 NFT 而 NFT」,並無貶義,不過的確反映了一種「異化」的現象;理論上,表達、創作、報導本身是一回事,以甚麼媒介承載,甚麼方式變現是另一回事,現在 NFT 盛行到一個地步,變成先鎖定要賣 NFT,才反過來考慮做甚麼創作,否則作品就會名副其實「沒有市場」。這種怪現象,就如先鎖定要賣一瓶甚麼,再考慮製作甚麼飲料,可算是「媒體即是訊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的另類體現。

《閱讀誌》編按:加拿大學者麥克魯漢的「媒介即訊息」說影響傳播理論甚鉅。

不過,相信這只是 NFT 起步之初的現象,當大家越來越適應,或者越來越厭倦現有的 NFT 生態(誰會有興趣不斷買頭像?),產業自然會發展出更符合創作初衷的 NFT,和更整合在內容生產流程的 NFT 製作工具。

類似的想法,已經有產品初步實現,比如 Numbers Protocol 的 Capture、LikeCoin 的 depub.SPACE,都讓用戶製作「NFT 原住民」,也把內容創作的語境和脈絡,整合到 NFT 元資料當中,創作與銷售過程,無縫融合。

相信日後,將有越來越多傳統內容找到有機融合 NFT 的方式,比如 「NFT 書」,直接的做法當然是把 ePub 鑄造成 NFT 發售,但這就好像互聯網初期,傳統媒體把整份報紙連排版都保留直接把 pdf 上網,雖然也帶來便利,但就十分生硬。將來的「NFT 書」是繼續由 Amazon 一手包辦,沒經驗也沒包袱的新創闖出新路徑,還是由傳統出版社華麗轉身而創造,就看誰能把「舊酒新瓶」演繹好。

當原住民成為 NFT 的主流,DePub 裡「產權與溯源」以及「持有與買賣」兩個層面的分野將越來越不明顯,從創作的記錄到受眾的收藏都用上區塊鏈,分散式共識變得端對端。

儘管身為技術樂觀主義者,我還不至於樂觀得相信假訊息與假貨會在 NFT 原住民的範式消失,但至少,產業可以利用鏈上數據的輔助去分辨是非真假,甚至有望出現分散式 NFT 市場、出版社和事實查核組織。

去中心化不是去中介化

談到出版社,有些人會假定出版社將在分散式的年代消失。事實上,「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 跟「去中介化」disintermediation 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分散式出版的模式不代表就沒有出版社的角色,至少,我不這樣認為。

我總相信,只要一個人或組織持續產生價值,他就會在範式轉移後繼續存在。舉例來說,自從智能手機當道,用戶只會到軟件超市下載應用,行動電訊商不再是焦點;然而電訊商沒有因此消失,反而透過提供帶寬,比以前更加賺錢。相對來說,假如一個角色只是粵語所謂的「食老本」,或者難聽地說,「占著屎坑不拉屎」,在舊體制裡苟且偷安,總會在新的範式被淘汰,但那跟去中心化可沒有甚麼關係。

出版社的職能方方面面,雖然部分的確可能在分散式年代消失,比如結算很可能會由智能合約代勞,但內容伯樂、編輯、策展、推廣等需求卻不會因為出版變得分散式而消失;如果真有出版社被消失,恐怕是掌握不到在新的範式下怎樣做好以上職能,而不是這些職能不再被需要。

作為文字工作者,我自己也一直在找方法在新世紀存活下來。我深信,並沒有甚麼必勝之道;但我深信,面對區塊鏈的普及,傳統出版社、創作者和報導者首先要深刻理解數位世界的本質,並且視之為物理世界以外各有優劣的存在和載體,而非附屬於「真實世界」的「虛擬世界」。

舉個例子,著作權的英文「copyright」,本意是「copy」的「right」,複製的權利;你寫了一本書,你才有權把書複製,讓更多人擁有這本書。copyright 是源於物理世界的邏輯,一成不變地照搬到數位世界,會產生各種問題。

物理世界因為複製有成本,也因為分發的前提是擁有高質量原始版本再付出成本複製,copyright 的落實才有基礎。數位世界中,任何內容都可以接近沒有成本無限複製,而且複製品跟原品「比特不差」,連「擁有」的概念都變得模糊,copyright 是擁有的延伸概念,就更顯得硬套。

部分傳統媒體還在尋找互聯網盛行下數位內容的商業模式之際,NFT 再次牽起新的範式,一方面重新帶來「擁有」的概念,另一方面卻又保留了數位內容無限複製的特性。禁止複製不再是創造收入的前提,擁有的動機不再源於得以觀賞,才剛站穩的數位內容商業模式,又再面臨挑戰。

NFT 的大勢已成,細節卻還有待從業者跟參與者共同尋找與落實。只要放下定見,深刻體會分散式共識帶來的優點,出版社、報導者和創作者定能在分散式出版的新範式活下來,並且過得更好。


《區塊鏈社會學》週報,金錢、媒體與民主的再想像,實踐出版自由、財務自由和民主自由。文章逢週四刊出,直接送到訂戶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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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文刊於《閱讀誌》專題「出版 NFT 移民指南:元宇宙時代內容創作產業鏈的可能樣貌」。封面圖由閱讀誌提供,謝謝《閱讀誌》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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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的個人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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