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過程,還是要結果?

老掉牙的問題,年青的時候老想。自以為早有定論,工作上該問題卻老是承我不覺施以突襲。以為自己學乖了,懂得適度妥協了,生活中卻突然發現自己根本沒變。還是那麼傻呼呼。

立法會選舉,新界東的一票,舉棋不定。一向支持的長毛,我不投都會贏;最能觸動我的龐一鳴,明知投了也只會陪跑;范國威、張超雄,我的一票,有望改變結果。掙扎過後,還是隨心所欲,投了給和我一樣踩單車上班的龐一鳴。

功能組別更無奈。與莫乃光是零三年信報專欄的「鄰居」,相識多年,知其取態懂其為人,他參選,我毫無保留的支持,精神上--我不是資訊科技界的選民。要得到這個資格,於我其實輕而易舉,況且是兩票。但問題是,參與小圈子選舉的特權,我不想要。本屆情況不一樣,反正人人都是一人兩票了,我投資訊科技界和投超級區議會的票,差別不如往年有否投票權般大。但考慮過後,還是沒有登記為資訊科技界選民,實在不想加入沒代表性、甚至部份視爭取政府資助為己任的行業協會。更無謂的行為還不止於此,Charles找我簽署支持名單,我問,不是選民的我去支持有意思麼?他說有。然後大家又做了一件無聊事。

如果要跟我辯論我的所為是否正確,我會啞口無言。只能說,我死性不改,改也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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