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漲船高水魚事件

昨天燒鬚。

身在上海,大雨。拖著行李,背著背包,打著傘,半身濕透。趕往寧波。打不到車。坐地鐵到火車站,趕及了,但票賣光了。郁悶地冒著雨找大巴站。最狼狽的一刻,左手拖著行李,右手同時拿著雨傘和盛滿熱水的杯面,傘拿不穩,想平衡一下,掉了叉。拾叉,熱水溢出,手好燙…

可想而知殺出路人甲要帶我買票時我為甚麼不理智了。帶我去到一個賣票點。大巴90元,沒去過寧波,不知價錢,但以四個多小時的車程來算好像還算可以。巡例講講價,對方不減,算了,就買了。上車前拿的車票是45元的,才知道燒鬚了。

在車站的票賣45,賣票點賣70,路人甲帶來的水魚賣90。車站、賣票點、路人甲三者相隔50米。國內做生意的價值鏈特長,少許「增值」都可以在中間插三個人,可見一斑。

教我「水漲船高」這國內做生意法則的是比我早來大陸做生意的sy。當時有人想在某個「刁」裏拿好處,我不懂處理,問sy意見,他教我應水漲船高:保證了自己的毛利,人家能在那價錢以上賣得更高,那是他本事,他抵賺,你亦因此多做了生意。

「水漲船高」在中國特別管用,我猜是兩個原因。一,總有人有本事將價錢差額中一部份分給能影響決策的人,讓掏腰包的企業當水魚,財富轉移;二,人多,資訊不透明,總有不知市場價的水魚。下回我去寧波不做水魚了,不打緊,還有千千萬萬條水魚,只要有足夠動力,總有人能釣到。

下周得去台灣,跟老是壓我方分成比例的某某拿代理權。得跟他說我的水魚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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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漲船高水魚事件〉中有 4 則留言

  1. 「咪嘈」的個人頭像
    咪嘈

    在大陆呆久了,总得做返次水鱼,否则又点算在大陆生活过呢,香港人~

  2. 「kin」的個人頭像

    小事,我俾得比較服,
    畢竟唔可以否認人家有增值。

  3. 「may」的個人頭像
    may

    狼狈时 总有很多事情交集在一起。

    btw,手没事?

  4. 「kin」的個人頭像

    小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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